高鹗的续书,绝非“消闲解闷”的勾当,也不是“试遗愚衷”的事业,他从事于此,完全是为了适应统治者的需要。从他的续书中反映出来的思想体系来看,这种东西实际上是为其封建统治主子的利益服务的。
有个尾巴总比没有好,——总得看看是个什么尾巴。坏尾巴并不比没有好。而且,尾巴不只是尾巴本身的问题。象《红楼梦》这样的作品,它所缺短的,是关键的后半部,安上个坏尾巴,不再是只多出一个尾巴的事情,而是使整个全身走了样、变了质、“改造”了原著的问题!
周先生情绪激昂地指责高鹗“卑鄙”“丑恶嘴脸”、是个“败类”,忍不住义愤填膺地呼吁:“把他的伪四十回赶快从《红楼梦》里割下来扔进纸篓里去”。不仅如此,他又在其著作《红楼夺目红》中,斥责高鹗的续书“是中华文化史上一桩最大的犯罪!伪续使雪芹这一伟大思想家在乾隆初期的出现横遭掩盖扼杀,使中华民族思想史倒退了不啻几千几百年”。
对后四十回基本否定的还有一些著名作家,如张爱玲、刘心武等。尤其像张爱玲,谈到自己读至第八十一回“占旺相四美钓游鱼”时,便觉“天日无光,百般无味”,仿佛进入了“另一个世界”。得知是高鹗续书之后,便忍无可忍:“《红楼梦》未完还不要紧,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蛆”,完全将后四十回否定了。蔡义江先生在其《〈红楼梦〉续作与原作的落差》一文中,专门论证了两部分之间的具体差别,主要观点为:一是后四十回“变了主题,与书名旨义不符”。按照原作者的写作意图,故事的结局是“家亡人散各奔腾”,是“树倒猢狲散”,是“好一似食尽鸟投林,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”。“可是这一主题或总纲,在续书中被改变了。”“贾府虽也渐渐‘式微’,却又能‘沐皇恩’、‘复世职’”,“续书让黛玉死去、宝玉出家,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小说的悲剧结局虽属难得,但悲剧被缩小了,减轻了,其性质也改变了,且误导了读者。”二是“过于穿凿,求戏剧性而失真”。“续书中编造宝玉婚姻的‘调包计’情节,就是最典型的‘穿凿’例子。”蔡先生认为,贾母“弃病危之外孙女于不顾”,不合乎情理,也与她素来“宽厚爱幼”的性情不相符合;“凤姐是有算机关、设毒计的本领”,但“她能出这样不计后果又骗不了谁的拙劣的馊点子吗?”三是“扭曲形象,令前后判若二人”。“贾母、薛姨妈、宝钗等一些人物形象,在续书中为编故事被任意扭曲”。尤其是“宝玉完全变了个人,什么文思才情都没有了,他几乎不再做什么诗。”四是“语言干枯,全无风趣与幽默”。蔡先生认为,前八十回语言风趣,文笔诙谐,比如宝玉向卖假的江湖郎中王一贴打听,“可有贴女人的妒病方子没有?”实在令人忍俊不禁,到了后四十回,这样的语言和情节,几乎再也找不出一处。五是“缺乏创意,重提或模仿前事”。六是“装神弄鬼,加重了迷信成分”。七是“因袭前人,有时还难免出丑”。总之,蔡义江先生通过前后对比,指出了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落差较大,但他并没有完全否定后四十回一无是处,因而他承认“续作者和整理刊刻者所做的工作都还是有价值、有意义的,不能否认他们都是有功绩的。”